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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行业动态

                校准和检定的区别

                更新时间:2023-06-14访问量:134


                1、目的不同

                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,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,确保量值准确,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。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,按校准周期进行,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。

                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@ 计量特性外,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,具体指导测量过程▓的操作。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◥。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,是自上而▽下的量值传递过程。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︼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。通过检定,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。

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2、对象不同

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 校准的对象是属于〓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。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,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△具,包括进货检验、过程检验◢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。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。

                《中华↑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第九条明确规定:“县级以上ζ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,部门和↙企业、事业单位使用的**计量标准器具,以及用于贸易结算、安全防护、医疗卫生、环境监◥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,实行强制检定。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∏不合格的,不得使用。”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因此,检定的对象主要是三个大类的计量器具: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1、计量基准(包括国际[计量]基准和国家[计量]基准) ISO1OO12—1<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》作出◣的定义是:国际[计量]基准:“经国际协议承认,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。”’ 国家[计量]基准:“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,在国内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。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2、计量标准 ISO 1OO12—1标准将「计量]标准定义为;“用以定义、实现、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已知量值,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计量器具的实物量具、计量仪器、标准物质或系统”(例:a)1kg质㊣ 量标准中;b)标准量块;c)1O0Ω标准电阻;d)韦斯顿标准电池)。”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3、我国计量法和中●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规定,“凡用于贸易●结算、安全防护、医疗卫生、环境☉监测的,均实行强制检定。”在这个明细目录中,已明ξ确规定60多种计量器具列人强制检定范围。值得注意的①是,这个《明细目录》第二款明确强调,“本♀目录内项目,凡用于贸易结算、安全防护、医疗卫生、环境监测的,均实行强制检定。”这就是要求列人60多种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,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『量器具,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。对于∴虽列入60多种计量器具目录,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↘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,可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。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,即为校准的范围。

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3、性质不同

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校准不》具有强制性,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。这是一种技术活动,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※要,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,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。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☆方法。自行规定校准周期、校准标识和记录⊙等。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,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。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〖要求进行。

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4、依据不同

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♂的《校准规范》,或参照《检定规程》的要求。在《校准规范》中,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、方法、校准周期、校准记ω 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。因此,《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。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检定的主☆要依据是《计量检定规程》,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』法定技术文件。其中,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、计量特性、检定项目、检定条件、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○定。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、部门计量〓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。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,组织无权制【定,必须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。

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5、方式不同
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校准的↘方式可以采用组织内部校准、外校,或内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组织在∏具备条件的情况下,可以采用内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,从而节省较◤大费用。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组织进行内部校准应注意必要的条件(内校是很严格▲的!!),而不是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。例如,必须编▆制校准规范或程序,规定校准周期,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具备一定素质的计量人员,至少△具备高出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具,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。在多ㄨ数测量领域,标准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备在使用时误差的1/3至1/10。此外,对校准记录和标识也应作出规定等等。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№进行。根ξ 据我国现状,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,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◆备这种资格。

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6、周期不同

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◎确定。可以进行定期校准,也可以不定期校准,或在使用前校准。
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校准周期的确¤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,维持最小的校准▓费用。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卐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。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检定的周期必须按《检定规程》的规々定进行,组织不能自行确定。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。

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7、内容不同

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校准的内容和项目,只◥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,以确保量值准确。

                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,要求更全面、除了包括校▼准的全部内容之外,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□。 

                例如,某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的技术条件、检定条件、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,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←处置等内容。校准的内容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确定。

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8、结论不同


                   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,确保量值准确,不要求给】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。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《校准证书》或《校准报告》。
                   检定则№必须依据《检定规程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,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○定。超出《检定规程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,在规定的↓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。检定的结果是给出《检定合格证书》。

         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9、法律效力不同
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校准的结论不具备〗法律效力,给出的《校准证书》只是标明量值误〗差,属于一种技术文件』。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,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《检定合格证书》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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